继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后,成都婚姻登记服务再次升级。此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决定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7月22日,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从试点开始之日起,内地居民在成都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再仅限于户籍所在地办理,当事人任意一方持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即可在居住证所在地办理。当事人可提前通过天府市民云“成都婚事通”网络平台、“成都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各区(市)县婚姻登记机关业务电话等途径进行预约办理。
比如,户籍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但具有成都市武侯区居住证的居民,按照之前的规定,只能在户籍地河北省石家庄办理婚姻登记,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后,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回户籍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在居住证所在地成都市武侯区办理婚姻登记。但仅限于在居住证所在地武侯区婚姻登记处办理,不能去成都的其他区(市、县)婚姻登记处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补领婚姻登记证和涉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跨省通办”。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邓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