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强扶持政策 西部新城郫县强挺楼市
日前,笔者从郫县房管部门了解到,即日起到2009年4月30日,在郫县境内开工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将享受到多重优惠政策;同时,即日起到2009年12月31日,在郫县置业的购房者也可以享受到相关部门提供的多重优惠。近日,郫县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鼓励灾后城乡居民在郫县安居置业的实施意见》,首次对外界公布了郫县范围内扶持房地产企业发展、鼓励居民购房的具体政策内容,其中涉及个人购房补贴、开发企业立项审批、放宽土地使用限制等多方面内容。解读该《意见》可以看出,郫县相关部门已经做好了应对房地产新一轮发展的准备,郫县房产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刻已经来临。筑巢引凤,在这一轮的房产发展契机中,郫县——成都西部新城,将会以全新面貌呈现。
购房补贴,比成都五城区还多9000元
根据《关于鼓励灾后城乡居民在郫县安居置业的实施意见》规定,凡是在郫县购买商品房,置业者可享受不同程度的补贴政策。在2009年6月30日前,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购买其他商品房和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50%补贴。其中,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2.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购房补贴;购买144-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5%给予购房补贴。郫县的补贴政策比成都市出台的政策同比都有0.5%的增幅。
以首次购买90平方米、总价50万元的普通商品住房为例子,购房者应纳契税为7500元,其中地方所得部分4875元全部给予购房者补贴,同时购房者还享受购房补贴12500元,共计获得补贴17375元,比成都市同等补贴多出5000元;购买150平方米、总价90万元的住房,购房者应纳契税27000元,其中给予购房者补贴的金额为8775元,同时购房者还享受购房补贴13500元,共计获得补贴22275元,比成都市五城区同等补贴多出9000元。
同时,《关于鼓励灾后城乡居民在郫县安居置业的实施意见》也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出了本地纳税人在2009年5月31日前将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购买70平米以上住房即可入户,灾区购房者享受首次购房信贷优惠,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延长了贷款期限,包含了外地公积金在本地购房贷款使用等优惠政策。据悉,由于郫县临近都江堰,在这次地震后,很多都江堰受灾的群众都选择到临近的郫县居住,目前郫县的房屋租赁市场已经达到饱和的程度,房屋租赁价格也较震前有很大上扬,居住需求由暂时过渡性的租赁将逐渐转化为购买,这将大大刺激郫县的新房以及二手房的交易。同时也因为地理位置的影响,紧邻的高新西区,有大批高知识的精英白领有钢性的居住需求,他们希望能住在工作范围附近,居住环境成熟的郫县成为他们的优选。市场需求加上出台的优惠政策,对当地的房地产市场而言,是极大的利好。
企业税费减免用地限制可放宽
在郫县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对于重大特殊项目,报经相关部门同意,实行‘特事特议’”,这条规定显示出对于扶持鼓励房地产加快发展的力度和决心。
在《意见》中,规定了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建设审批等环节的时效性问题,缩短工作周期,提高工作效应是政府对开发企业在服务流程上的承诺,同时为敦促开发商积极投入市场,《意见》中规定,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以上的房产项目,可提前办理预售许可证。让开发商感到贴心的还有,包括天然气、自来水、有限电视网的安装问题,《意见》中都作出了切实优惠的规定。
报建费方面,2008年4月25日到2009年4月30日期间动工切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以上的房地产项目,报建时可先缴纳50%的费用,剩余的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时再缴清。在2008年8月1日前、10月1日前、12月1日前完成报建审批手续且在15天内正式开工建设的项目,按照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的主体工程实际建筑面积,分别按照40元/平米、30元/平米、20元/平米的标准返还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同时能够返还的还包括企业所得税,在2008年4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年纳税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县财政按该企业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县实得部分40%予以扶持;企业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1500万元的,县财政按该企业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县实得部分50%予以扶持;企业年纳税额在1500万元(含1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县财政按该企业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县实得部分60%予以扶持;企业年纳税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县财政按该企业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县实得部分70%予以扶持。
同时,《意见》中还放宽了用地限制,鼓励企业灵活的进行土地开发。比如,对已经拍卖的土地,具有地块分宗条件的,可分宗规划红线、分宗办理国土使用证;也可以重新找人联合开发,相关部门将提供办理使用权人加名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服务;对于因地震灾害导致无法进行开发的企业,可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有条件开发的企业;同时,政府还降低了大型商业项目出让地价标准,实行分期付款。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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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治刚[编辑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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