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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新规贷款条件难核实 农行已率先执行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7-12-13 10:33:44)
 
  四川在线消息  1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了《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对第二套房房贷政策的执行范围进行了严格规定,随着明年1月1日新利率的执行,第二套房房贷政策铁板钉钉。记者从省农行获悉,农业银行从12日起开始执行最新的政策:已缴首付款并签按揭合同的仍按照原政策执行;已缴首付款但未签按揭合同的暂缓办理;12日起受理的将按照中央补充规定精神执行。省内其他各银行,虽目前暂未接到总行执行通知,但各银行负责人都表示,细则都会以央行最新发布的补充通知规定的内容为基准,但是由于银行征信系统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登记系统没有相互连接,银行无法判断借款人居住面积是否超过当地人均住宅面积,也就无法认定是否按第二套房放贷。

  虽然在补充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旨在打击办理房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但在补充通知中也规定,对于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家庭,可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而家庭人均住宅面积的提供者是借款人自己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登记系统中提取,银行无法对个人行为进行监控,也无法对这一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银行征信系统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登记系统没有相互连接,即银行征信系统内无法查到诸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宅面积等数据,如果借款人提供虚假的人均住宅面积数据,除非银行动用超大量的人力进行核对工作,否则是无法确认其真实性的,这就会陷入以前单位开虚假收入证明一样的恶性循环。在第二套房贷执行过程中,是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有专家认为,如果银行的征信提供与房屋登记系统的信息无法共享,新房贷政策执行起来将会困难重重。比如,补充通知中规定的如果低于城市人均住宅面积,第二次置业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但人均住宅面积各城市都有区域性差异,“比如A城市的人均住宅面积为35平方米,B城市的人均住宅面积为30平方米,那么在A城市的市民如果居住面积在32平米,但是他在B城市购买商品房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这个购房者应怎样来归纳他是否为第二套房?”专家认为,银行征信系统与房屋登记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才能真正有助于新房贷政策的执行实施。 符小晓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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